上海法院诉讼离婚的法律规定原则-上海专业离婚案件律师 1.调解: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 2.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: (1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 (2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 (3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 (4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 (5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 (6)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 |
上海法院诉讼离婚的法律规定原则-上海专业离婚案件律师 1.调解: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 2.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: (1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 (2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 (3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 (4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 (5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 (6)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 |